第四百五十六章 搞死米高梅(1)(7 / 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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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如果光看名字,那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堆金融资本将其瓜分。
  但实际上嘛……
  和古根海姆与高盛一样。
  这些金融公司在零四年左右介入米高梅时,为的,也就是好莱坞的金融模式。
  但可惜,他们没有古根海姆与高盛那么高的素质,就是群乌合之众。
  如果说古根海姆和高盛是有意识的瞎搞,那他们,就是纯粹想把娱乐项目包装成真正的金融产品,以抵押物债权在抵押的方式,从债券市场不断的融资。
  仅仅五年的时间,他们就让米高梅欠下了四十亿的债务,然后……
  他们撂挑子不玩了。
  将四十亿债务兑成公司百分之九十五的股权,拍拍屁股,直接走路。
  当然了,他们撂不撂挑子,和罗兰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关系。
  真正有关系的,其实还是这群家伙背后的人。
  四方集团创始人是迈克尔-彭博的朋友,这其中,还有英特尔创始人戈登-摩尔的股份;
  tpg成立于九二年,背后站着的,是通用电气;
  除此之外的康卡斯特不用介绍了,因为他们最后直接就买了nbc环球;
  而这些家伙嘛——
  全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自己人!
  罗兰认识迈克尔-彭博,罗纳德-佩雷尔曼介绍的。
  罗兰不认识戈登-摩尔,但ati剩余的股份,现在还在英特尔的手里捏着呢。
  虽然他和通用电气没有关系,但推《纸牌屋》,就是为了能让梦工厂和通用电气有关系。
  所以,在经历了高盛的索要之后,为了不让自己再被‘自己人’这个身份拿捏住,罗兰就必须想办法,快准狠的侵吞自己想要的目标!
  和这些家伙一起竞价,价高者得?
  别开玩笑了!
  他可是在米高梅收购案上,连五个亿都不愿意花的家伙!
  而和索尼一样,与这些资本实行共同收购?
  那得嘞!
  罗兰敢保证,一直盯着自己的高盛,会拍着胸脯表示,老子能出百分之八十!
  罗兰不愿意接受高盛的投资,以高报价拒绝我们的好意?
  不要紧啊!
  收购你想收购的目标,然后提出以股换股的合并,那我不是照样能当成股东吗?
  三十亿的价格,买入魔兽影视百分之十的股权,高盛没这胆量,但要是以四十亿的价格买个米高梅,然后推动米高梅和魔兽影视的合并,这种单子,他们还是能做的啊!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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